今天是:

学生请事假手续办理流程(一周以上)

发布者:istadmin发布时间:2016-09-20浏览次数:1059

1.学生本人填写《请假申请表》,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教学院长逐级审批。
2.学生持《请假申请表》至教务处审批。
3.申请表原件留教务处,复印件交至二级学院备案、并交各任课教师请假。
4.学生按期至二级学院销假,二级学院出具销假证明。
5.学生持二级学院销假证明至教务处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