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5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盐师院学〔2021〕32号)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审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确定以下同学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0日。对公示名单有任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电话:0515-88233207,电子信箱:763164073@qq.com,联系地址:通榆校区5号楼202室。
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