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创新素质,发挥实验室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放实验室为我院大学生参与科研、第二课堂创新活动等提供必要条件,促进大学生各类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 使用申请
第二条信息工程学院设置专用实验室作为我院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是学生在专业老师指导下进行项目开发的的实验场所,仅供参加有关学科竞赛、创新计划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的我院教师及本科生使用。
第三条申请者由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下简称团队)负责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老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和院领导批准后方能使用实验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四条 本实验室不分节假日,开放时间为每天 7:00 至22:00。获准进入本实验室的学生和老师可随时进出。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令其退出实验室。
第五条实验室坚守诚信为本,实行学生自主管理制度, 第一指导老师是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同学必须关好实验室的门窗、切断总电源,锁好门,保证实验室的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严格遵守安全保卫制度,防止事故发生。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与专业实验无关的电器,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向管理员报告,并保持现场,不得自行处理,待管理员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实验。
第六条未经允许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不得高声喧哗,禁止吸烟,禁止携带食品饮料入内,使用者每天结束后需打扫和整理自己的机位,保持实验室整洁。由指导教师制订值班表,学生轮流值班,主要负责实验室公共卫生和室内物品的整理,按照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求定期打扫卫生。
第七条学生在创新实验室内只能从事与科技竞赛、创新项目等相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内玩游戏、看电影和网络聊天,自觉遵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不浏览反动、不健康信息,不恶意破坏、攻击网络。如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爱护实验室的设备仪器,凡有损坏设备如计算机、信号线、电源、桌椅等公用设施者,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坏者,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室内物品未经允许,不准外拿。
第九条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实验室制度或违反实验操作规程者提出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进入实验室的资格。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十条团队成员在各类大赛和独立实验项目完成后一周内,应向指导老师提交一份创新计划总结、竞赛总结或论文等报告。指导老师应做好成果收集和整理。
第十一条团队成员每周应完成《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周活动记录表》并报指导老师批阅。
第十二条团队成果、每周活动记录和研讨记录等过程性材料须及时报指导老师汇总后集中上传至学院FTP服务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盐城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